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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间观察:失恋的滋味,秋刀鱼知道(魔都篇03)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5-18 23:00:13

木匠从家乡到上海,是因为自己的小女朋友考上了同济大学,他不放心,于是就一路跟了过来。他在学校旁边租了个房子,自己找了份月薪并不是很高的工作,躺在逼仄的出租屋的床上美滋滋:“要是毕业了能结婚就好了。”

 

他一直觉得,自己和这个女朋友,是命中注定的缘分。

 

毕竟他们的情愫要从上小学的时候说起。

 

那一年,她二年级,他六年级。他们是一个大院里的孩子,每天都坐着同一辆校车去学校。

 

缘分的驱使让他们常常坐在一起,一来二去的,竟都生出了几分欢喜。有时候手碰到,心都不自觉地跳快了好几拍。

 

我笑他早熟,他说,

 

“少年儿童才配拥有爱情。”

 

也对,贾宝玉碰见林黛玉的时候才多大?转头他就说了句甜到人心里的情话:

 

“这个妹妹,我似曾见过。”

 

我问他们有没有一些逾矩的行为,比如柳树下,池塘边,牵牵小手,亲亲嘴什么的。

 

他说:

 

“哪会!我们纯得跟白纸一样。”

 

我于情之一事开窍有些晚,当真是有些羡慕他们这种坦坦荡荡又懵懵懂懂的少年人之恋。现在要是有时光机,我一定得穿越回去告诉当年的自己,

 

“你呀,别光顾着学习,反正也学不好。倒不如潇潇洒洒红尘作伴跟小男生谈谈情说说爱,趁早经历那些个情路坎坷,等长大了就可以练就钢筋铁骨,风里来雨里去,洒脱地像一尊喜怒不形于色的佛。唔……欢喜佛。”

 

真的,少年儿童时期谈恋爱练手正好,分手了也好,失恋了也好,哭一顿就好了,这个不爱了就去爱那个,反正同桌老是在换,座位总也在调,情愫暗自生长,总有个活色生香不同类型的小男孩可以让人喜欢。

 

尝过了爱情的苦,才懂得生活本身的甜。才知道怎么样能够保护自己,铁骨铮铮遍体盔甲。

 

再者说,少年时代生活里除了学习就只有爱情,没别的压力,也比较好治愈。

 

哪里像成年人啊……

 

我问:

 

那你们初中是不是就可以开始早恋了啊?

 

这很顺理成章了。小学有了苗头,初中一以贯之,到了高中和平分手,大学再续前缘。这是我给他们写的脚本。

 

他说不是的,初中之后,那个小女孩因为转学的关系,离开了家属大院。而他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念高中。他们中间写过一封信,之后就断了联络,音信全无。

 

再遇见的时候他已经大学毕业,小姑娘刚刚考上大学。揣着封信过来找他。

 

这种命中注定的感受一下子击中了他,像天雷勾动地火,电光火石在两个人眼前噼里啪啦。

 

“就是这个人了。”他在心里对自己说。

 

他们坠入爱河,许下所有恋爱人都会许下的山盟海誓,

 

“我会爱你一生一世。”

 

事实证明一切都是扯淡,什么一生一世,第二年两人就分道扬镳,再也不见了。

 

事情很戏剧化。

 

那天他新发了工资,买了个ipod,想给她一个惊喜。

 

美滋滋儿地给她打电话:问她在哪儿。

 

她说:我在学校食堂吃饭呢!你在哪儿?

 

他:我么?我在工作啊。下班了我就来找你哈!

 

事实上挂完电话他刚刚走到同济。

 

他说那个时候我嘴角还绽放了一个邪魅的微笑。

 

嘻嘻,老子真是深藏功与名啊。一会儿你看见肯定特激动,我就抱着你转三圈,再给你的额头一个吻。

 

哈。

 

他美滋滋地去了食堂。

 

赫然看见他的小女友和另外一个男同学在吃饭。

 

那个男同学夹起了一筷子菜,送进了女朋友的嘴里。女朋友嘴角挂着甜甜的笑。

 

女朋友看见他,笑容静止。

 

画面定格。

 

接着是闪回,有一天他们一起散步,女朋友把手机放在了他那里然后回宿舍去拿东西。结果有微信进来。他一看,备注名是:“小宝宝”

 

哈?

 

是被绿了多久?!

 

他什么话也没说,把IPod塞到她手里。转身离开,回了自己在同济旁边的出租屋。

 

领导给他打电话,他不接。女朋友,哦,前女友给他打电话,他也不接。

 

他只是没日没夜地在房间里刷李亚鹏版的《笑傲江湖》。

 

嘻嘻嘻哈哈哈哈哈哈。

 

笑着笑着就哭了。

 

翻来覆去颠来倒去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
 

浑浑噩噩待到了晚上九点,他穿了衣服,裤衩,就下楼吃烧烤。

 

这是他一天里的第一顿饭,也是唯一的一顿饭。

 

“老板,烤三条秋刀鱼,再来十二瓶啤酒。”

 

他是这样给我描述那个时候的场景的。

 

烧烤摊破破的,旁边有一棵很大的梧桐树。我坐在树下,吃一口鱼,喝一口酒。从九点吃到凌晨2点。旁边人声鼎沸,大家都在举杯交谈各种欢愉,但我就是什么都听不到,一个人,喝酒吃鱼,特别孤独。

 

吃到第12天,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。

 

他跟老板说:老板,今天你得请我,我没钱了。

 

老板说:好。

 

烤了三条秋刀鱼,上了十二瓶啤酒,陪着他,坐了一个晚上。

 

12天,36条鱼,144瓶酒。

 

第十三天的时候,他把出租屋退了,房子里带不走的东西,统统都送给了烧烤摊的老板。拖着行李箱,跟朋友借了一点钱,去了杭州,做义工。

 

上海,我再也他妈的不想来了。

 

然而就在他结束义工生活决定回乡的那一天,上海的SMG给他打来了电话。

 

月薪两万,你来不来?

 

好吧好吧,左右他回乡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工作,既然上海又有工作了,那就再去上海?

 

哪儿跌倒,就从哪里爬起来。

 

逆境中的人啊,总有一套可以说服自己的逻辑。

 

好在,生活的忙治愈了情感带来的伤痛。他没日没夜的工作,每周末都去酒吧喝酒。

 

他说:

 

我终于点得起每一种酒了,可是我还是不开心。

 

不开心的是,为什么她常常要进入我的梦里来?

 

他说,我可能再也不会拥有爱人的能力了。

 

然而第二天,杭州那个他做义工时候认识的姑娘就跑到了上海,

 

“我很喜欢你啊,你要不要试试跟我在一起。”

 

生活那么无聊,索性要么就谈一谈恋爱好了。

 

可这一谈就谈到了结婚,他们很快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。

 

我问:

 

你爱你现在的老婆吗?

 

他说:

爱啊,跟她在一起觉得很安心。

 

我问:

 

那她呢?

 

他说:

 

也很爱啊,只是没有缘分吧。

 

其实,

 

得不到也挺好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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